大斌公考收款开票不一致(个人账户收款/异地发票),要求退费4000元
本人于2026年8月20日通过支付宝向“大斌公考”支付网课培训费,现要求机构退还未消费部分4000元,不接受无依据的2000元“小程序服务费”扣除。理由如下:
1. 个人账户私收学费:学费未进入对公账户,而是打给个人账户“**莹”(有支付宝账单截图)。涉嫌利用个人账户隐瞒收入。
2. 异地发票、三流不一致:北京大斌收款,发票抬头却是“吉林省斌岸教育公司”(有发票截图),合同、资金、发票严重不一致。
3. 虚构收费项目:协商退费时强行扣除2000元“小程序服务费”,且付款前后均未向我展示合同、未提示该扣费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