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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虚假保价


本人通过淘宝百亿补贴购买了两笔同款55英寸小米移动电视订单。 第一笔订单于2026年10月30日购买,实付1768元,订单号33165*********04669,已经发货。随后,我领取了淘宝平台发放的消费券,于11月2日再次购买同款商品,第二笔订单实付1678元,订单号33165*********59860,两笔订单实际相差90元。 发现差价后,我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及淘宝官方客服,希望能够补偿90元差价,但商家表示优惠由淘宝平台提供,拒绝补偿;淘宝客服也表示无法处理。 为了避免重复发货及不必要的退货运费,我主动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:第一笔订单正常收货,第二笔订单无需发货,由平台协调处理两笔订单的退款及结算,使我最终只支付1678元并收到一台电视。 然而,商家拒绝了我的协调方案。即使我已经明确表示第二笔订单不需要发货,商家仍然继续安排发货,且第二笔订单的发货速度明显快于第一笔,导致原本可以避免的重复运输问题。 由于平台及商家始终不愿协调,我不得不对第一笔1768元订单申请退款,但商家又以商品已经发货为由拒绝退款,并要求我承担80元逆向物流费。 整个过程中,我多次联系淘宝官方客服,清楚表达诉求,但客服反复回复“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”,始终未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,也未明确说明采取了哪些协调措施。客服处理态度及效率令我非常不满。 本人认为,此次争议原本仅涉及90元差价,完全可以通过平台与商家协调减少重复运输,但由于双方拒绝有效协调,反而使消费者面临额外80元逆向物流费,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。 本人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: 1. 要求淘宝平台或商家协调补偿90元实际差价,第一笔订单正常收货,第二笔订单依法退款,并免除不必要的退货运费。 2. 如无法补偿90元,则要求协调第一笔订单退货退款1768元,并核实、合理处理商家要求支付的80元逆向物流费,免除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费用。 3. 要求淘宝平台安排具有实际处理权限的专员介入,而非继续以重复道歉和模板化回复敷衍消费者。 4. 要求淘宝平台对客服处理不力、未能有效协调争议的问题作出正式解释,并提供明确的最终处理方案。 5. 要求平台提供实际销售商家的真实经营主体信息,明确本次消费纠纷的责任主体。 本人已保留订单截图、付款记录、退款记录、物流信息及客服聊天记录,请求有关部门协调处理,切实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